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基本内容包括外部预案和内部预案两部分。
一、外部预案
外部预案的制定对象是地方政府,主要对对所辖区域内易燃易爆和危险品生产的企业、公共场所、要害设施都应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内部预案起到相互补充,对企业内部应急救援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实施外部应急救助。
外部预案内容包括:
1.各类组织系统。包括指挥机构、应急协调人、应急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应急救援程序等。
2.应急通讯。通讯中心、求救信号、电话等。
3.救援设施。救火车、救护车等。
4.专救援组织与志愿救援组织。专业救援组织为消防队、应急救援队伍,志愿救援组织是义务消防员或相关经过培训的人员。
5.化学救援中心。提供化学事故救援、化学物质信息库、化学事故技术咨询等。
6.气象与地理信息。收集事故当日的气候条件、天气预报、水文和地理资料等。
7.预案评审。收集同类事故、救援训练和演习、检查和评价预案落实状况、检查本地区外部预案与内部预案的接口、调整外部预案等。
二、内部预案
内部预案是企业制定具体步骤,包括总体预案和各危险单元预案。
内容包括:组织落实、制定责任制、确定危险目标、警报及信号系统、预防事故的措施、紧急状态下抢险救援的实施办法、救援器材设备贮备、人员疏散等。
应急救援员应熟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基本内容,更好地进行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