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逐步建立了一些应急指挥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包括的领域有:消防、地震、洪水、核事故、森林火灾、海上搜救、矿山和化工等。
1.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队伍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管理,是由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退出现役,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后组建成立。队伍围绕“全灾种、大应急”救援需要,打造专业救援体系,全国布点组建了8个机动专业支队,各地分类组建了地震、水域、山岳、洞穴等专业救援队2800余支。涵盖了城乡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以及洪涝、地震、地质、建筑坍塌、危化品泄漏等灾害事故处置的各个领域。自2018年组建至今,共接警出动261.6万次,营救和疏散遇险群众123.7万余人。
2. 人民解放军中的防化部队
1986年,人民解放军中的防化部队参加了国家核事故应急体系,并建立了总部、军区、省军区(集团军)3级组成的军队核救援领导管理体制,负责总体协调核重大事故的救援指挥。1986年防化部队开始参与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准备由防化部队牵头,应急响应由作战部门指挥,配有比较完善的装备和器材,是实施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的专业部队。
3.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中心
全国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按区域组建的8个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中心负责实施重、特大化学事故现场紧急救援工作,并开展事故应急救援的培训和咨询服务工作。
4.中国海上搜救中心
中国海上搜救中心由国务院和军委领导,负责我国海上搜救工作的统一组织和协调,其主要职责是防台风、防船舶污染海域、海上人命救助等, 日常办公在交通部海事局。在沿海11个省、市自治区(辽宁、河北、天津、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设立省级搜救中心,并设立了“长江”水上搜救中心,省级搜救中心下设搜救分中心。
5. 国家中毒控制中心
中毒控制中心是我国卫生事业单位之一。其主要任务和职能是提供有关化学物质毒性和危险性资料,提供中毒诊断和治疗的信息及建议,以及毒物的环境危险性,作业场所及环境中允许浓度、食品中化学物质的安全水平等信息。
6. 企业专职消防队
根据我国《消防法》和《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组织条例》规定,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单位设企业专职消防队。大多数大中型化工企业拥有自己的专职消防队,尤其是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洋石油三大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拥有数量较多的具有专业化学事故应急技能、装备精良的专职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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