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目的
规范火警、火灾的处理系统程序的方法,确保火警、火灾可以得到发展及时进行有效的控制的处理。应急救援一般是指针对突发、具有破坏力的紧急事件采取预防、预备、响应和恢复的活动与计划。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火灾管辖范围内的财产,火灾应急处理
3.0职责
3.1负责经理负责监督和抽查培训实施情况,核实培训效果,联系外部培训人员
3.2保安处处长应负责制订和执行年度训练计划
4.0程序要点
4.1报警与确认
4.1.1火灾信息,火灾信息可以是:
a)消防控制中心接收的火警信号(包括灯光、音响、消防主机显示屏显示);
(b)当值保安员及巡逻时发现有火警;
c)住户的报警。
4.1.2火警系统信息的确认。根据火警信息数据来源进行不同,火警信息技术确认可以是:
(a)消防控制中心须立即使用对讲机及电话,将自动报警系统接收到的火警报警通知当值电工(或附近的保安员)前往现场,以确定火警报警是由自动报警系统故障引起,还是由于违反规例(例如烧纸、建筑、向探头喷烟)而引起。如果不是虚假警报,应查明报警原因,追踪烟雾来源,并在确认中始终与消防控制中心保持联系并报告确认情况;
C)家用警报器。公司的人员或部门在接获警报后,须立即以最有效的方法向消防管理中心报告,并按火警及消防处理方法处理
4.2火警、火灾处理原则及方法
4.2.1消防原则,消防管理
(一)经确认的火警警报应尽快通知消防管理中心及「119」的原则;
(二)立即扑灭火警的原则;
c)积极进行疏散所引响的住户,抢救以及被困其中人员的原则;
(d)从火源和邻近地区迅速撤离易燃和爆炸物的原则;
e)尽力抢救技术公司企业财产和住户生命财产信息安全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