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照明是现代建筑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急救援一般是指针对突发、具有破坏力的紧急事件采取预防、预备、响应和恢复的活动与计划。本文所讨论的火灾应急照明是广义应急照明中最重要的范畴之一,与人们的生命安全密切相关,在实践中应用最广泛,在电气设计中涉及最多。有关的专业规格约有20项条文已纳入「强制性规定」 ,显示规管电气设计的重要性。一个完善的消防应急照明设计应包括供电设置、系统组织、照明控制方式、导线选择与敷设方式、照明选择与安装位置、导向方向、安全防护措施等,以确保其在消防应急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各个环节都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近年来,笔者从事施工图审查工作,看到了一些不错的设计,受益匪浅。然而,仍然有不少项目的设计质量不尽如人意,虽然表面上大原则并没有违反“强制性条款”的规定,审查可以公布,但是仔细检查设计细节,以及消防部门的反馈意见,都表明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除了设计人员的主观因素外,我国消防应急照明设计客观上也缺乏专门的规范或规范(规范) ,现行规范中使用的术语、术语、标准及其解释不统一,给设计人员带来了许多困惑,笔者也有深刻的感受。本文仅根据个人对现有相关规范的理解,结合考试中的常见问题,探讨自己的看法和同行的交流。
首先,消防应急照明和非消防应急照明的概念:
说到应急照明,大多数人会立刻联想到火灾条件,但事实并非如此。1993年颁布的《应急照明设计指南》是中国照明学会的第一技术文件,对全面应急照明的设计和实施起到了指导作用。该指南将应急照明定义为“疏散照明、安全照明或在正常照明系统因停电而失灵的情况下继续运行的照明” ,按照功能分为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和备用照明。消防应急照明是其中之一,但我认为消防应急照明与一般或非消防应急照明在概念上有以下不同之处:
后者的前提是,在正常供电发生故障的情况下,而消防应急照明则是在特定火灾发生时,除了切断非消防负荷供电(以下简称“切断非消防负荷供电”)以避免发生二次电火灾和保护消防人员免受电击外,没有与正常供电的必要连接,消防应急照明电源仍以正常电源(或城市电源)为主要电源,只有城市电源在切换到备用电源之前断电,也就是说,城市电源在火灾发生时不一定切断或被切断,发现许多基本设计概念不明确,例如,应用 eps 往往是指“城市发生火灾时停电,切换到 eps 电源” ,从而忽略了在城市电源没有切断应急照明电源时切断应急照明电源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