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第十七条第五款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组织制定和实施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应急预案”的法定义务,因此,不仅是安全生产形势的需要,也是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应急救援一般是指针对突发、具有破坏力的紧急事件采取预防、预备、响应和恢复的活动与计划。
准备紧急救援计划
不论企业规模的大小、危险程度的高低,在预案制定前要做好如下方面的准备工作:
企业内在风险的评估
根据 gb6441ー8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统计了多年来工伤事故的种类和严重程度,确定了工伤事故的种类范围和严重程度。
统计分析企业发展生产生活所需的原材料,辅助教学材料的种类、数量及本身固有的危险特性及在生产、贮存、运输、使用管理过程中我们可能没有发生安全事故的类别,严重程度。例如:大中型企业可以拥有油库,油库一旦发生爆炸形成死亡半径、重伤半径,以及对中国企业和周边国家环境的影响因素都要进行数据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