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建筑业安全现状
1.1施工安全事故频发
从世界范围来看,一般而言,建筑工人比一般行业工人在现场受伤的概率高1倍,而死亡的概率则更是高达2至3倍。应急救援一般是指针对突发、具有破坏力的紧急事件采取预防、预备、响应和恢复的活动与计划。事故的频繁发生,对社会生活和经济发展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同时也阻碍了建筑业的发展。根据美国2003年的一项研究,建筑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占到其总成本的7.9%一15%。而在我国,以四川省为例,2000-2004年四川省各类生产行业发生死亡事故人数分别为2000年的1861人到2004年的2193人不等。其中,由于建筑施工造成的年均死亡人数为180人,占总死亡人数的10%。
根据国家伤亡统计资料分析,截至2005年我国建筑工程伤亡事故列于表1.3。总体而言,我国建筑工程事故伤亡率较高。
1.2建造工程意外的类别及地点
通过对我国建设部长期跟踪统计数据的分析表明,建筑工程伤亡事故的主要类型基本上可以分为五大类,即: 高空坠落事故、建筑工程塌方事故、物体撞击事故、电击事故和机床损伤事故。他们造成了大约42-45% 的伤亡,15-20% ,12-15% ,10% 和5% 。以2004年为例,这五类死亡分别占53.10% 、14.43% 、10.57% 和7.18% 。92.0% 的意外死亡。其余8% 为中毒窒息1.81% ,火灾爆炸0.08% ,车辆伤害0.38% ,起重伤害3.10% ,其他伤害2.64% 。
从事故易发部位来看,高处作业是事故产生的重要根源,临边洞口的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率明显较高。以2005年数据为例,在临边洞口处作业发生的事故死亡人数占到19.20%;其他高处作业类型如脚手架上作业,占12.66%,安装、拆除龙门架(井字架)物料提升机过程中产生事故,占8.38%;在安装、拆除塔吊过程中产生事故的,占10.06%。除此之外的其他事故易发部位还有:基坑部位,由于基坑挖掘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比例为6.96%;土石方施工部位,由于土石方坍塌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比例为4.44%;与施工机械和机具混合作业部位,由于施工机具造成的事故死亡人数比例为4.95%;另外,还有因模板支撑失稳倒塌事故导致死亡人数比例为7.38%;外电线路死亡人数比例为0.75%;现场临时用电线路死亡人数比例为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