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目的
规范火灾报警和火灾的处理程序和方法,确保火灾报警和火灾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和处理。应急救援一般是指针对突发、具有破坏力的紧急事件采取预防、预备、响应和恢复的活动与计划。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管辖范围内的火灾、火灾应急处理。
3.0 职责
3.1 安委办主任/管理处主任负责指导火警、火灾的应急处理。
3.2维修队指挥员负责组织实施灭火救援行动。
3.3订单维护小组负责组织灭火工作。
4.0 程序要点
4.1 报警与确认
4.1.1 火灾信息,火灾信息可以是:
消防监控中心接收的火警信号(包括灯光、音响、消防主机显示屏显示);
(b)维持秩序人员在执行职务及巡逻时发现火警;
?c) 顾客的报警。
4.1.2确认火警信息。视乎火警信息的来源,确认火警信息可以:
(一)火警监察及控制中心须即时使用对讲机/电话通知当值的命令维修主任前往现场,以确定火警是由于自动报警系统错误或违反规例(例如烧纸、建筑、向探头喷烟)所发出的资料所引致。如非虚假警报,则须确定警报的起因、追查烟雾来源,并在确认警报期间与消防控制中心保持联络及报告确认通知;
(b)如发现火警,管理秩序人员应立即前往火警现场,以确定是否为火警。如果火灾是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应该停止火灾现象。发现火灾时,管理员应根据火灾情况和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C)用户警报。任何公司人员或部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采取最有效的手段向消防控制中心报告,并按火灾、火灾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4.2消防和消防管理的原则和措施
4.2.1 火警、火灾处理原则:
(一)经确认的火警警报应尽快通知消防中心及「119」的原则;
(二)即时灭火的原则;
(三)主动疏散受影响住户及救援被困人士的原则;
(d)从火源和邻近地区迅速撤离易燃和爆炸物的原则;
4.2.2火灾,火灾处理:
(一)公司职员应立即在附近取得灭火器材,以进行灭火工作;
b)若火警有发展趋势,应一边呼叫邻近人员参与控制火势,一边呼叫秩序维护员和相关人员前往扑救;
c)取用灭火器材时应正确选用灭火器(根据物质燃烧特性)以免用错灭火器使回火复燃;
D)如果机房发生电气火灾,应首先切断所有电源,使用干粉和二氧化碳等灭火器直接喷雾灭火源,如燃油的电气设备(如变压器、油开关) ,也可以用来覆盖火灾干沙,使火灾熄灭,配备自动灭火器的地方,灭火器直接开启自动灭火剂。
4.3灭火及现场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