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迅速、有效地控制突发性港口危险货物事故的发生,抢救受害人员,指导群众防护和组织撤离,努力消除危害后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危险货物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控制抢修危险源,分析、查明事故原因。
(二)组织消防灭火、消除泄漏、抢救受害人员。
(三)指导群众防护和撤离危险区,维护救援现场秩序。
(四)抢救、转移危险货物及物资设备。
(五)消除危害后果,恢复正常秩序。
(六)协调救援的指挥通信、交通运输、设备器材、物资气象等相关工作。
(七)查明人员伤亡情况,估算危险程度。
(八)调查事故原因和追究事故责任。
危险货物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集中领导、统一指挥。
(二)各尽其责、协同作战。
(三)充分准备、快速反应。
(四)科学分析、措施果断。
(五)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做到。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2、立即按本单位应急预案要求,各部门迅速拔打110、119、120报警,同时如实向当地政府、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3、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单位、时间、地点。
(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情况。
(3)事故原因和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事故的报告单位、报告人和报告时间。
第十五条 严格保护事故的现场
事故发生单位应努力保护好事故现场,如果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恢复生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有关职能部门应当作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并妥善保存现场主要痕迹、物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