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气象局正式公布《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试行办法》,雷雨大风预警信号分为四级,按照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同时以中英文标识,分别代表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大风、雷电天气可能对建(构)筑物、铁路运输、电力设施、通信系统、安全生产造成破坏,严重时将会引起火灾、爆炸、污染事故及中毒、窒息等重大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造成极大社会影响。
响应程序
⑴灾害单位自救
发生大风(台风)雷电天气灾害后,发生单位在有能力和条件自救的情况下,在立即报告灾害的同时,应首先按本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开展自救,采取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或衍生新的灾害。
⑵启动应急预案
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灾害报告后,应当按照规定启动大风(台风)雷电天气应急预案。
⑶赶赴灾害现场
预案启动后相关单位和人员应以最快速度赶赴灾害现场,参加应急救援。
⑷应急救援
大风(台风)雷电天气应急救援指挥部各相关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职责具体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当不能控制灾害时,应将有关情况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请求支援。
(5)应急结束
大风(台风)雷电天气灾害现场得以控制,导致的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大风(台风)雷电天气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后,现场应急结束。
处置措施
⑴防止火灾
当大风(台风)雷电天气灾害发生时,首先立即撤离相关人员,对附近设备采取紧急停机措施,关闭供气阀门,停止相关人员的作业。对已引起火灾的设施,所在单位要立即向指挥部报告,请求支援,并做好危险地区的警戒和其他危险品的转移工作,同时通知邻近单位采取防范措施。
⑵防止中毒、窒息和环境污染
当发生有毒害气体泄漏时,对泄漏的介质进行稀释或放散,防止爆燃及火灾事故的发生。对灾害现场进行必要的人员疏散或撤离工作。
⑶当乙炔点、氧气点等设备发生事故时,要及时切断电源,人员撤出厂房的同时,做好一级消防准备。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各单位对灾害事故中准备使用的物资、设备、设施应登记注明,并有专人负责日常的检查、校验和维护保养,确保物资设备的有效可靠,数量到位,质量完好,满足灾害发生后事故处理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