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0日晚,成都市一小区电梯内发生电动车燃烧火情,造成电梯内5人不同程度受伤;
6月2日晚上11点左右,上海宝山区淞南八村一出租房客厅内,一个正在充电的电瓶突然冒烟起火,车主许某在室友的提醒下及时用客厅的灭火器将火扑灭,所幸发现及时火势没有扩大,未造成人员伤亡;
6月23日凌晨3点左右,广东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接到火灾报警,位于大朗镇蔡边社区宗兴街2号一出租屋发生电动车起火…
电动车数量的迅猛增长,消防安全也日益突出。
2021年6月30日,应急管理部公布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8月1日起,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非经营性个人,最高可处以1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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