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激性气体中毒现场急救原则是:迅速将伤员脱离事故现场,对无心跳呼吸者采取人工呼吸和心肺复苏。
1.群体性刺激性气体中毒救护措施
(1)根据初步了解的事故规模、严重程度,做好药品、器材及特殊检验、特殊检查方面的准备工作,并与有关科室联络,以便协助处理伤员。
(2)根据随伤员转送来的资料,按病情分级安排病房,并在人院检查后根据病情进展情况随时进行调整。各级伤员应统一巡诊,分工负责,严密观察,及时处置。原则上凡有急性刺激性气体吸入者,都应留观至少24h。
(3)严格病房无菌观念及隔离消毒制度,观察期及危重伤员应谢绝探视,保证病房安静清洁的治疗环境。
2.早期(诱导期)的治疗处理
(1)所有伤员,包括留观者,应尽早进行x线胸片检查,记录液体出入量,静卧休息。
(2)积极改善症状。如剧咳者可使用祛痰止咳剂,包括适当使用强力中枢性镇咳剂;躁动不安者可给予安定镇静剂,如安定、非那根;支气管痉挛时可用异丙基肾上腺素气雾剂吸入或氨茶碱静脉注射;中和性药物雾化吸人有助于缓解呼吸道刺激症状,其中加入糖皮质激素、普鲁卡因、氨茶碱等效果更好。
(3)适度给氧。多用鼻塞或面罩,进入肺内之氧浓度应小于55%;慎用机械正压给氧,以免诱发气道坏死组织堵塞、纵膈气肿、气胸等。
(4)严格避免任何增加心肺负荷的活动,如体力负荷、情绪激动、剧咳、排便困难、过快过量输液等,必要时可使用药物进行控制,并可适当利尿脱水。
(5)抗感染。
(6)采用抗自由基制剂及钙通道阻滞剂,以在亚细胞水平上切断肺水肿的发生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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