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援员属于国家职业技能人员,证书属于人社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应急救援员职业资格考试是由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下属的紧急救援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考试由各地人社局和职鉴站负责制定,各地区考试时间、地点、费用及试卷内容均不相同,具体考试时间以当地人社局安排为准。考试合格后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核发职业资格证书。

 

报名的条件:

 

由于紧急救援员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相应机构会开展“应急救援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经培训并通过资格鉴定考试合格者,由国家应急管理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发全国统一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参培人员需填写培训班报名表、《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及本人近期(小2寸)免冠证件照3张、大一寸光面彩色照片 4 张、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各一份、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一份。

申报五级/初级工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