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颁布了《应急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对应急救援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旨在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技能鉴定提供依据。
此次修订修改的方面有:
一、划分等级
应急救援员分为五个等级,其中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三个等级分为陆地搜索与救援、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矿山(隧道)救援、水域搜索与救援四个专业方向
二、职业概况
《标准》明确应急救援员是从事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受灾人员和公私财产救助,组织自救、互救及救援善后工作的人员。
三、基本要求
在基本要求中,《标准》明确应急救援员需遵循职业道德,掌握应急管理知识、防灾和救援的方法、职业基础知识和法律与法规知识等基础知识。
四、工作要求
对应急救援员的职业环境条件、职业能力特征、普通受教育程度及职业技能鉴定要求作出了详细规定。
五、权重表
明确对应急救援员的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及综合评审,并规定涉及安全生产或操作的关键技能,如考生在技能考核中违反操作规程或未达到该技能要求,则技能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