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援员的培训一般会分期进行培训教学,一般标准班配备30人。包括一名主教一名助教。
一、教官与助教的认定
经考核,获取四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经考核,获得《应急敦援职业培训教师资格证书》,有教官助教资格。按照其教学与技能水平分为教官和助教。教官负责主讲,助教协助教学。
二、助教晋升流程
助教
1.理论知识
2.授课能力
3.专业技能
3.1现场评估与个人防护授课评分表
3.2绳索救援技术授课评分表
3.3急救基础技术授课评分表
3.4担架和伤员转运授课评分表
3.5心肺复苏&气道梗阻授课评分表
《教学能力鉴定表》(至少三位教官)
《专家评审意见表》(专家组)
教官
三、教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遵守应急敦援员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相关规程和制度
接受促进中心的教学委派
1.制定教学方案、勘察场地、确认教学设备器材
2.认真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
3.按规定获取报酬,报销交通、食宿费用
4.对于技能、教学方法、教学组织提出建议或意见
四、高级考评员(获得国家二级资格)
考评员适用范围
1.考评员须掌握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基本理论和职业标准,能够熟练掌握考评理论和技术。
2.考评员分为考评员和高级考评员两个等级。考评员承担初、中、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三级)国家职业资格的考核、评审;高级考评员负责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级、一级 )及其以下各级别的考核、评审。第六条按照促进中心的统-组织 ,考评员在规定的职业等级范围内,根据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规定,对考核对象相应等级的知识、技能水平进行鉴定考核和评价。
3.考评员必须认真学习、掌握促进中心制订的考评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工作守则,执行考场规则,按照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开展考评工作。
五、考评员申报条件
1.申报考评员必须具有四级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熟悉应急救援员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具有较丰富的考评工作经验。申报高级考评员必须具有二级以上职业资格或者相关专业技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熟悉掌握应急救援员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且取得考评员资格后具有1年以上实际考评工作经历。
2.考评员必须掌握必要的职业技能鉴定理论、技术和方法,熟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标准等。
3.考评员必须热爱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遵守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守则和有关规章制度,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正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