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援员国家职业标准的制定是结合我国近十年间救援救灾工作的实际情况和相关经验教训,参考国家最新标准和规范, 充分考虑与现行职业标准的衔接和配套。完善了职业等级划分,更新了相应的职业技能标准,具有根据科技发展进行调整的灵活性和实用性,符合培训、鉴定和就业工作的需要。
一、职业概述
2019年1月14日,人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颁布了《应急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应急救援员” ( 职业编码: 3-02-03-08 )取代“紧急救助员”式成为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之一。
二、 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 高级技师。
三、职业能力特征
具备一般智力、色觉正常、心理素质稳定;动作协调、手指灵活;具有一定的空间感、计算能力和表达能力。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四、 普通受教育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及其以上。
下图为各等级应急救援员的国家职业标准需掌握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要求,一起来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