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消防设施操作员是指从事建(构)筑物消防设施运行、操作和维修、保养、检测等工作的人员。
工作内容:值守消防控制室;操作、维修、保养火灾自动报警器、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检测火灾自动报警器、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
报考条件:
消防设施监控操作
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
(一)法律依据
1. 《消防法》第十五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履行下列职责:
按照相关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检验维修,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
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并持证上岗。(消防大队、派出所消防科检查消防控制室时需6本证书)
2.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规定》
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安全评估服务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需满足:
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中级技能等级以上的不少于2人;
在全国统一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系统备案。(一般要求至少6本中级证+2名消防工程师)
(二)职业资格属性
消防设施操作员属于准入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被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准入类证书要求:
依据《劳动法》《职业教育法》,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的职业劳动者,必须经培训并取得证书方可上岗。
以下单位需配备消防设施操作员:
1. 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等公众聚集场所;获得证书的价值:
1. 技能提升补贴:全国大部分地区可申领,金额因地区和等级而异(例:五级初级1000元、四级中级1500元、三级高级2000元),具体可查询社保缴纳地人社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