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纵深推进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近日,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提请省人民政府督查室发文部署消防安全专项督查工作,以政务督查的强有力举措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确保全省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督查坚持站在全局高度,服务中心工作,聚焦基层消防治理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紧盯政府、行业部门和单位消防责任落实,围绕县、乡、村三级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开展,做到直插基层、直抵一线。督查内容将基层消防力量建设放在首要位置,同时结合本省实际,重点聚焦高层建筑、“四名一文一传”、易地搬迁安置区和农村4类重点领域消防安全风险。督查范围涉及16个州(市)32个县(市、区)160个区域场所,检查要点涵盖会议研究、政策执行、责任落实、隐患整治、力量建设、宣传教育等37项内容。

针对基层消防力量建设,重点检查“一队一站”营房设置、人员编配、经费保障、装备配备和“实体化”运行情况;针对高层建筑,重点检查风险隐患整改情况和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情况;针对“四名一文一传”,重点检查遗留隐患整改和“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情况;针对易地搬迁安置区,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设施设备建设管理维护和微型消防站建设情况;针对行政村,重点检查大岗位制落实、消防基础设施、微型消防站建设等工作情况,做到以督查发现隐患、以隐患暴露问题、以问题压实责任。

督查工作由省消防救援总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4名分管领导和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带队,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乡村振兴局有关业务骨干参与,既明晰了行业部门监管职责,又有效压实了协同共治责任。根据督查方案要求,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作为牵头实施单位,及时组织召开督查工作培训会,制定工作标准、印发工作手册、细化任务分工、讲清督查要点,各督查组长、成员主动研学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依照部门职责照单领受督查任务,以帮助基层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目标开展工作,有力推进消防安全综合监管模式走深走实。

(刘愚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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